疫情期间为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创业,向高校毕业生及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哪些专项补贴?
作者: 来源:政府 2020-05-14 15:42:37
对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(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、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,下同)就业,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,按企业为其缴纳3至6个月社会保险费标准给...
对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(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、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,下同)就业,且签订
1
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,按企业为其缴纳
3
至
6
个月社会保险费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,实施期限至
2020
年
12
月
31
日。
疫情期间为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创业,向企业提供了哪些专项补贴?
鼓励企业吸纳就业,对生产、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,在疫情防控期间新招用员工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,每新招用1人按规定给予不超过1000元标准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。对为上述企业提供职业介绍推荐成功就业的人力 ...